美国众议员制定纺织服装非法进口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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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pl-c5f16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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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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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门从事美国海关法业务的美国修博国际律师事务所(SSSPO)李新宇和默怀恩 (Brian Murphy)两位律师介绍,美国多位众议员5月25日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更加严厉打击纺织品成衣非法进口的法律草案。
据专门从事美国海关法业务的美国修博国际律师事务所(SSSPO)李新宇和默怀恩
(Brian
Murphy)两位律师介绍,美国多位众议员5月25日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更加严厉打击纺织品成衣非法进口的法律草案。草案建议给予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和
司法部更大权力更多资源以遏制纺织品和成衣进口中日益严重的舞弊行为。
法案不少条款针对在美国享受优惠贸易待遇的中南美洲国家和墨西哥的纺织品进口。与亚洲国家成衣出口商直接相关的条款有:
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和财政部动用纺织品成衣案件的罚款、处罚和罚没所得款项,支付与调查非法进口直接相关的费用;
授
权美国国土安全部或财政部动用罚款、处罚和罚没所得款项,向举报人提供奖励。奖励将不少于政府每次处罚所得金额的20%,或2万美元(取两者中金额较低
者),前提是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政府能对违反纺织品成衣进口法律者实施逮捕、判刑、课以民事罚款、罚没涉案商品等;
在美国进口额较高的十五个口岸增加查验进口纺织品成衣的海关人员数量;
要求美国海关在中国等国家派驻联络人员,加强纺织品执法;
建
立“外国进口商”(non-residentimporter)申报制度,要求“外国进口商”(1)在进口口岸所在的州指定本地代理人,在纺织品进口违法
案件中接收传票和其它法律文件;(2)证明其本地代理人在美国有足够财产,以保证支付民事罚款,或超过海关保函赔付上限的关税损失;(3)每票货提交一份
商业发票,申报交易中每一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如贸易公司、货运代理和货物的较终买家;(4)申明自己已为纺织品成衣的进口获得了进口保函,开具了
授权文件;
除进口商外,使整个供应链中其它的各方也对故意低报进口服装价格的行为负责,以征收更多的关税或对更多主体课以罚款